稅總發(fā)〔2019〕44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一、迅速開展第三方借減稅降費服務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專項排查整治
二、全面排查第三方借減稅降費服務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
三、堅決整治第三方涉稅服務亂收費問題
四、嚴肅查處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五、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持形成整治第三方亂收費行為的合力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負責組織本地區(qū)的排查整治工作,將其作為實施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的重要職責之一,專設一個工作組負責,分別于4月30日和6月3日前,分階段向稅務總局實施減稅降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排查整治情況,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要將堅決查處第三方涉稅服務亂收費行為貫穿落實減稅降費工作全過程,在專項排查整治結束后,仍要持續(xù)抓實抓好。各級稅務機關紀檢部門、系統(tǒng)黨建部門、督察內審部門要切實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核查。對工作開展敷衍塞責的,對納稅人和繳費人反映亂收費問題置之不理、消極怠慢、推諉扯皮的,要嚴肅進行問責。
國家稅務總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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